摘要:(第一播报讯)日前,何先生在浏览淘宝官方平台时,相中一款运动鞋,在准备购买时发现无法付款,便主动联系商家。商家回复联系仓库发货处理即可,并几次向何先生发送支付链接,尝试多次无法付款后,商家客服耐心引导何先生操作并直接提供了一个微信支付码,
(第一播报讯)日前,何先生在浏览淘宝官方平台时,相中一款运动鞋,在准备购买时发现无法付款,便主动联系商家。商家回复联系仓库发货处理即可,并几次向何先生发送支付链接,尝试多次无法付款后,商家客服耐心引导何先生操作并直接提供了一个微信支付码,待何先生支付成功后商家客服出示了发货单号,并承诺所售商品为全新正品,假一罚三,支持鉴定,没有任何瑕疵。
岂料,待何先生收到快递后,发现自己所购运动鞋居然变成了一双拖鞋!第一时间联系商家,结果显示该商家在淘宝中已经显示店铺已关闭、无法打开。无奈,何先生直接联系淘宝官网客服反映,得到的答复居然是一句“钱没有给到淘宝,淘宝不负责任”!
如此,淘宝对于入驻商家的监管呢?是形同虚设还是本就没有?淘宝作为一家所谓头部电商平台的信用何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的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面对淘宝平台帮着商家不作为的问题,何先生表示将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