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利息抵个税重大信号:非普通住房或排除在外

9月19日,总理在2018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致辞中表示,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即将实施,并首次推出个人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就一点:让更多群众更公平从个税改革中获益。从上述相关表述可以看出,在《个人所得税法》确定中的“住房贷款利息”,其范围已经逐渐被限定为普通住房贷款利息,“普通”一词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前缀。
近几年来,一些热点城市房价上涨较快,导致不少住房的成交单价或者总价增加较多,实际上一些面积不大的住房也被“挤入”了非普通住房之列,进而带来交易税费的增加。这也引发业界对于普通住房的标准划定提出了争论,一些观点认为应该及时调整相关标准,以应对当下高房价带来的“普宅被豪宅化”的问题。
今年6月和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进行了一审和二审,在分组审议时,有一些委员对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和合理性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其中也涉及住房贷款利息抵扣问题。有专家认为,在具体确定专项扣除项目时,既要实现公平,也要兼顾效率,同时要保证能够方便快捷可核查到真实的信息。
根据此前国常会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这也意味着住房贷款利息到底如何抵扣在接下来的百余日将盖棺定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