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新法实施前夜:慌乱的代购者何去何从?

历时五年,经过三次征求意见、四次审议的《电子商务法》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在电子商务领域的首部综合性法律,本次立法在电商经营资质、纳税、处罚标准等方面予以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进行了界定。
而对电商代购们影响最为重大的是,电商新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而电子商务经营者在《电子商务法》中包含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上述规定意味着个人网店、微店和职业代购等,只要是从事具有互联网领域等信息网络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这一经营性质的主体,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因此也将受该法律约束,在《电子商务法》施行后都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并依法纳税。
当前众多代购为了降低成本,选择不进行进出口商品申报,借此逃避关税,并且商品在中国境内销售获利时,也未按照中国税法缴纳3%增值税和5%-35%的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新规定首次明确了代购行业的合规要求,提高了该行业的经营成本和税务成本,这部分成本可能会在未来转嫁给消费者。但同时也应该看到,当这些小型电商或代购者价格不具备优势时,消费者会寻找更大型的合规进口商采购所需商品,未来小代购们的“倒闭潮”在所难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