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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中的华夏人寿,欲以“重新认证”为名变相攫取损害客户权益

来源:第一播报 时间:05-08
摘要:随着居民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人寿保险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但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服务质量却参差不一,从而导致购买不同商业保险公司产品的客户享受的服务也相差悬殊。日前,唐山市民张女士就因为几年前购买了华夏人寿的保险而险些被失效。 据张女
       随着居民保险意识的不断提升,人寿保险的普及率也越来越高。但各家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和服务质量却参差不一,从而导致购买不同商业保险公司产品的客户享受的服务也相差悬殊。日前,唐山市民张女士就因为几年前购买了华夏人寿的保险而险些“被失效”。
       据张女士反映,其几年前在华夏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一款期缴人寿保险,并按照合同约定每年度按照缴费日期持续缴费。今年3月份,张女士先后接到华夏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续期服务专员的提示电话以及手机短信缴费提醒,张女士确认其购买该保险时签约银行卡内余额充足,完全足以覆盖所需缴费金额,便没有再理会此事。
       谁知,日前张女士连续接到来自华夏保险的手机短信称,因扣款失败,张女士的该人寿保单即将失效。慎重起见,张女士去到签约银行并核实到该卡状态正常。
       往年只要余额充足,华夏人寿就会第一时间迫不及待的进行扣款,为什么今年明明账户余额充足,却收到扣款不成功的短信呢?是骗子假借华夏人寿之名发的诈骗短信还是华夏人寿出于某种目的?怀着疑惑,张女士家属拨通了华夏人寿95300客服热线进行咨询,得到的明确答复是虽然之前签署保单预留了签约银行账户,但现在仍需再次对银行账户进行“重新认证”,否则,无法实现正常扣款。
       对于该客服的解释,张女士家属表示既然公司“规定”,作为客户可以理解。但该公司单方便变更合同约定,擅自在合同外增加“条款要求”,理应向客户进行提前告知。但华夏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工作人员未尽告知义务,只是按之前既有程序进行了缴费提示和转账失败保单即将失效的提示,而未及时提醒客户按其公司要求进行“重新认证”,是工作疏忽还是“有意而为”?
       面对张女士家属的质疑,华夏人寿客服表示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并会及时安排专人进行处理。
       5月8日中午,华夏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续期专员去到张女士家中进行“重新认证”后,张女士家属就为什么对于“重新认证”不及时向客户告知再次向该工作人员进行质疑,该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其不是只为某一个客户服务,因为其工作量大,无法提前告知。当张女士家属问询,如果该公司不及时告知导致保单失效,责任及损失由谁负责时,该工作人员称,其会在保单失效前3-5天履行告知。
       这一说法让张女士家属无法接受,保险保障无小事,保费扣款是在签约日前就提前提示,事关保费能否扣款成功的“重新认证”怎么就安排在保单失效前的3-5天告知?万一这3-5天联系不上客户怎么办?万一客户不在当地怎么办?万一客户不会网上操作怎么办?
       保险解决的就是风险,万一诸多万一发生,保险公司一句“保单失效”,损害的是客户利益,最大的受益者是保险公司,因为万一保单失效,即使客户办理复效也要有两年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如果客户不办理复效,那多年所缴保费就仅剩下了可怜的所谓“现金价值”,与客户向保险公司累计所缴保费总额相比,就是大象变蚂蚁而已。由此,作为最大受益者的保险公司是有理由利用“重新认证”等各种名目让客户保单“被失效”。
       2022年7月,华夏人寿作为一家被中国银保监会接管的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接管原因银保监会未做过多解释,只是说触发了《保险法》第144条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其实施接管:
(一)公司的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
(二)违反本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严重危及公司的偿付能力的。
       由此看来,华夏人寿被接管还是情理之中的。在华夏人寿风险处置有序推进的过程中,华夏人寿唐山中心支公司仍在不择手段的不断做出损害客户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动作,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是“公然向监管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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