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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路南区学院路街道天昱金元小区问题重重谁来破解?

来源:第一播报 时间:07-15
摘要:日前,唐山市路南区学院路街道天昱金元小区的业主代表向《第一播报》编审委员会反映,其所居住的小区问题重重,广大业主不堪其扰多次将相关问题反映至上级主管部门却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据该小区业主代表称,2012年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
        日前,唐山市路南区学院路街道天昱金元小区的业主代表向《第一播报》编审委员会反映,其所居住的小区问题重重,广大业主不堪其扰多次将相关问题反映至上级主管部门却始终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据该小区业主代表称,2012年唐山市路南区国防道学院路交叉口东北角成立的一个售楼处,当时是路南区政府和唐山市天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的唐山市水泥厂的拆迁改造项目。
        2012年7月在售楼处的欺骗下,一业主称其首付50%购房款34万买了一套住宅,售楼处一直以预售证拿去办理贷款,预售证拿走申请开工证等各种理由欺骗业主,其实当时根本就没有预售证。
        2015年1月份,开发商组织签订购房协议,合同约定2015年3月31日交房,交房条件水电暖市政统一供应,联合验收合格,房屋质量验收合格证等很明确的条件,此时该业主又补交了剩下的房款,但是到2015年10月份开发商在没有任何验收手续的情况下,通知业主收房,收房要收取5000块钱装修保证金,除了要收取¥1.8元m2地上建筑的物业费以外,地下室还要收取0.6元/m2的物业费,更离谱的是还要预收70年的公摊电费每家每户2000元,只字不提违约金的问题。因此在2015年10月20日小区业主到唐山市信访局,唐山市路南区规划局等多地进行信访。
        在各级政府的协调下,开发商出具了两个声明,违约金按照合同约定按日支付违约金万分之0.5支付到验收合格之日,(违约金按照100平米,65万,从15年4月1日到15年11月,8个月每户大概是8000-10000元,这还只是开发商2015年11月底承诺那天的业主应该得到的违约金金额)后续在2017年2018年开发商多次跟社区 办事处业主沟通违约金计划以抵物业费的形式支付,如违约金大于物业费,剩余部分将以现金形式支付,这是口头承诺,并没有写到纸面。取消装修保证金,取消地下室物业费,2000元预收70年公摊电费仍未退回。(后附照片和开发商承诺书)






        自2015年开始至今小区因为验收合格证,正式水电暖,房本,物业等问题多次到社区办事处信访局住建局上访,至今很多问题都没得到解决。
2015年10月份开发商用唐山双喜物业跟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后续开发商承诺的违约金抵扣物业费,很多业主第二年开始就不再交物业费,开发商2016年又将物业服务公司换成了唐山市天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3月开发商唐山市天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为涉嫌合同诈骗金额巨大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抵债将其所属物业唐山市天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顶给债主,即现在的物业其实是过来收债的,而且虽然新物业是2019年3月入驻 但是到2019年7月这4个月并未服务,自2019年7月开始服务那天新物业就拒绝承认原来开发商承诺的以违约金抵物业费的承诺,并且把业主当作是恶意拖欠物业费,通过停水停电、限制乘坐电梯等收取了一部分业主的物业费。期间在未取得小区2/3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多次更换小区电梯梯控系统,导致小区电梯频繁出现故障,在此期间小区业主多次去社区、办事处、路南信访局、市信访局、甚至市政府对面花坛寻求政府相关部门对物业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但是一直未得到明确回复,至今也没有任何一个部门能约束物业,这就让物业现在更加变本加厉,2020年5月20日物业再次在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更换梯控系统,这次更严重,不按照物业要求的缴纳所有费用电梯都不能乘坐,小区业主又依法依规去社区、办事处、路南信访局、市住建局、路南区住建局多个部门反馈问题,得到的答复要么是无权管理,要么是不归该部门管理,业主都不禁要问,这个小区物业还是共产党领导下的服务企业吗?物业经理现在甚至在公开场合告诉业主小区物业费就是电梯使用费,其他服务他们连2毛钱都不值,想要回家可以走楼梯,电梯是他的,业主无权乘坐,这个事情在赵庄派出所信访大厅物业经理当着民警的面说的,民警直接指出他是违法的 但是也没有权利对物业经理进行处罚。    2020年物业也曾给每位业主发了律师函要起诉:“恶意拖欠物业费”,业主们也非常高兴积极准备应诉,但是最终物业并没有起诉,因为他知道他赢不了。
        自2019年该物业入驻以来,为了他自己的招商引资在小区里未经过业主同意将小区喷泉拆除改成停车场,引进了一个超市,超市违建无人管,两栋楼之间消防通道安装上了超市货梯,小区路面被送货的大车压的千疮百孔,小区地上停车场对商业免费,小区业主车辆进入还得收费。小区人防车位属于小区公摊面积的一部分。物业随意往外租赁,随意涨价,这些都没有跟业主协商。
        2019年社区、办事处、路南区政府、市政府曾经组织业主跟物业协商小区物业费的问题,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当时的物业经理制定了一份物业服务合同,里面只规定物业的权利没有物业的义务,只规定业主的义务,没有写明业主的权利 ,因此这次协商最终毫无结果,物业经理这种做法让广大业主非常愤怒。
        小区业主现在想知道几个问题1、物业肆无忌惮的控制业主乘坐电梯到底哪个部门能管。2、物业的违法违规目无法纪的底气到底从何而来。3、小区是全体业主的,物业在小区肆意妄为到底谁在背后给它撑腰。4、天昱金元小区的民生问题到底哪个部门能管5、6年了业主们打了无数次12345去了无数次信访局,物业问题到底什么时候能解决。这样的物业到底什么时候能有部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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